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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渐退制 拟在北京推行
2009-05-2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众多“吃低保”的人可享受住房、医疗、教育等多方面的救助。目前,一个日益凸显的问题是:不少低保户生活水平大大改善,却还在“吃低保”。


北京市拟对低保就业人员实行就业奖励,对家庭月人均收入超出或等于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低保户,实行6个月低保救助渐退政策。


城市低保就业奖励享受期限为3年,奖励标准按照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80%、70%和60%比例逐年递减。


家庭成员就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超出或等于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实行救助渐退政策,即对其家庭原享受的低保金在以后6个月内实行逐月递减发放,前两个月按100%发放,中间两个月 按80%发放,最后两个月按6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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