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黑龙江农民工达126万人 60万劳动力供大于求
2009-06-0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2日从黑龙江省统计局获悉,截止3月末,黑龙江省返乡农民工数量达126万人,其中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的达15.6万人,比去年末增加了8.9万人。

  据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金融危机对农民工转移就业产生较大影响。这些返乡人员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的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大部分从事建筑和服装加工等行业,企业倒闭、停产、减产或效益不好裁员导致大量农民工返乡。目前,在当地观望和处于“半就业”状态下的农民工,有可能陆续返乡。

  当前,黑龙江省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就业压力增大。据测算,2009年黑龙江省新增劳动力供给量达120万人,而城镇新提供的就业岗位在60万左右,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达60余万,这部分人将处于失业或不充分就业状态。

  另据省人才市场招聘会情况反映,2008年,黑龙江省用人单位对劳动力需求的求人倍率为0.30(求人倍率=需求人数÷求职人数,求人倍率越高表明劳动力紧缺,求人倍率低表明劳动力过剩,求人倍率接近1时表明劳动力供需基本平衡),2009年1季度为0.24,在2009年3月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的求人倍率仅为0.10。可见,劳动力过剩趋势愈显突出,就业形势比较严峻。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