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四类人员可申报就业并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11日,山西省就业指导中心公布了山西省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办理指南,对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和标准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的险种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是:在省就业指导中心存档、持有《就业失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2008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申报就业且享受社保补贴期限未满的人员。补贴标准是: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至2007年底)按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2/3给予补贴,其他人员按缴费总额的1/3给予补贴。对持《就业失业证》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计算其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其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时间)按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2/3给予补贴,其他人员按缴费总额的1/3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计算其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其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时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根据规定,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据介绍,符合上述条件的四类人员可申报就业并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即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在社区摆摊设点,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集贸市场摆摊设点,从事个体经营的灵活就业人员、依托家政服务公司,提供家政服务的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的险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申报社保补贴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山西省就业指导中心《存档手册》首页及当年缴费页复印件各1份;持《就业失业证》人员需提供首页及享受扶持政策记录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注复印件各1份。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需提供首页及年检页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3份;一寸红底照片3张;缴纳社保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1份;按省就业指导中心提供 《灵活就业和个体经营申报就业审批表》的格式,在社区所在意见一栏内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章,并由社区签注以上四种形式就业的意见。同时由本人提供就业情况说明;从事个体经营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社区、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及家政公司从事灵活就业的证明。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