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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就业社保补贴办法 就业困难人员可申领补贴
2009-06-1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湖南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都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公布了《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就业困难人员按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来认定,即登记失业人员中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失地农民;军队退役人员;市州以上劳动模范;烈士家属;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等。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可以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可以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社保补贴的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对从审批具备享受资格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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