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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养老失业工伤险下月实现市级统筹
2009-06-2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广州市劳保局局长崔仁泉昨日宣布,从7月1日开始,全市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险实现市级统筹,市统筹区、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的三险社保基金实行统收统支、统一核算;两区两县级市将有271万人(次)纳入市级社保体系,养老、失业及工伤保险将实现“大广州”区域内的无障碍流动。

  据悉,全市将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计算标准。具体到缴费上,除了从化、增城还将分步实施之外,其他各区将统一基数、统一计发。

  由于退休金计发办法已全省统一,市级统筹工作不会影响到两区两县级市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水平。

  崔仁泉表示,正在制定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方案,争取到2010年底前实现市级统筹。目标是为参保人员提供标准一致的医疗保险待遇。

  三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

  1.养老保险

  逐步将从化、增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过渡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计发基数统一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失业保险

  统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住院治疗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统一符合参加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的参保地及缴费标准、待遇标准。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860元/月),统一以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基数,统一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丧葬费抚恤待遇的计发基数。

  3.工伤保险

  个人实名申报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即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但超过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费,而工伤保险待遇最低标准按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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