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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率达88.4%
2009-06-2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北京市日前召开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2003年以来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形势,交流了各区县、各部门推进转移就业的经验做法,部署了下一步转移就业的工作重点和措施。副市长丁向阳、夏占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2003年以来,本市已经帮助50万农民实现了转移就业。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共计163.2万人,已就业144.2万人,就业率为88.4%,预计今年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约有15万人。但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今年前5个月,全市新增转移就业农民3.3万人,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尽管4月份以来,部分行业回暖,但招用农村劳动力的用人需求仍然低迷,进一步扩大转移就业规模的困难颇多。

  夏占义在讲话中说,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要在三方面统一认识:一是要认识到就业是民生之本,抓好转移就业是党和政府的历史责任,各级干部要确立明确的转移就业指标;二是要认识到让农民在二、三产业就业是各区县实现城乡一体化,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三是要认识到农民要提高素质,向市民转变,在第二、三产业就业是必经阶段。

  丁向阳说,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艰巨又紧迫的任务,郊区各区县和相关委办局要进一步重视转移就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要实现京郊农民的转移就业,一靠政策,二靠发展,三靠农民自己。相关部门要用足政策,千方百计挖掘非农就业潜力。以现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加强就业培训的针对性,提高上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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