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湖北省下半年将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2009-07-0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湖北省政协委员调查发现,80%以上的农村老人没有和子女生活在一起。记者昨获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过提案回复形式透露,今年下半年,我省将在部分县(市、区)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开。

  现状

  八成以上农村老人单独生活

    黄德华、周汉生等省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指出,我省现约有农村人口317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约有372万人,农民养老问题尤为紧迫。

    省政协委员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农村80%以上的老人都是单独生活,他们中一部分“养儿防老”的,能安度晚年;一部分“自食其力”的,生活较为凄苦;还有一部分老人因子女不孝,生活没有着落。

    政协委员们指出,让养老保险从城镇向农村延伸,既有利于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又对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统筹城乡发展有深远意义。

  举措

    农村养老保险将逐步推开

    记者昨从省政协获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对该提案进行回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我省正在抓紧制定湖北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将对参保范围、缴费标准、个人账户补助标准、基础养老金等制度设计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将为60周岁(或65周岁)以上的农民设立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主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提供,县(市)给予配套,60周岁以上的老人将可以按政策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表示,今年下半年,我省将在部分县(市、区)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开。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