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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不缴纳社保费缴费基数上浮10%
2009-07-2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昨天从南京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截至6月底,南京尚有5802家企业(含事业单位的聘用工人)单位未申报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此,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按单位6月份缴费基数的110%确定了7月份的缴费基数。

  社保部门提醒未申报的单位,8月29日前补办申报手续,其间缴费基数不再上浮;但到8月29日仍未申报的,社保机构将从9月起,每月继续对这些单位的社保缴费基数按上月数额上浮10%,直至单位前来办理申报手续,并进行社会保险稽核。补办申报手续后,次月起根据职工实际收入水平调整缴费基数。目前,社保经办机构对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已在南京劳动保障网上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到网站上查询,尽快按规定办理补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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