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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市生育保险超额完成全年扩面任务
2009-08-0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7月24日,记者从莱芜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获悉,截至6月底,全市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达10.23万人,较年初新增参保2.15万人,完成山东省下达年度扩面计划的107.3%,超额完成全年扩面任务。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莱芜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按照《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年内,莱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不变,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下调50%,由原来的1%下调到0.5%。对暂时无力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缓缴三项保险费用。缓缴期间,困难企业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正常享受除个人账户以外的医疗保险待遇,企业补缴后个人账户及时拨付;享受长期待遇的职工和抚恤人员可以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新发生工伤的医疗费由企业先行垫付,企业补缴后按规定及时报销。
 
    目前,莱芜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1.47万人和17.44万人,分别新增3.33万人和2.3万人,分别完成年扩面计划的81.45%和65.7%,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超半的目标。(刘静 闫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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