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广东首个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试点启动 参保补贴一视同仁
2009-08-1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昨天(11日)上午,广东省惠州市在博罗县举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仪式,这是广东省第一个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试点的农业县。按照《博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年满16周岁(不含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五保”供养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均可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据介绍,这个办法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统筹起来,政府对参保人的补贴也一视同仁,是对我省探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的有益尝试。这标志着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要求,提出了今年新增加参保农民140万人的目标,要求下半年珠三角地区有农民的所有县(市、区)、经济欠发达地区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在2012年实现农村重点人群基本覆盖的目标。

  今年3月30日,梅州市平远县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率先启动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至今已有4万多人参保,完成试点任务的67%。在平远县的示范带动下,我省各地加快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工作的步伐,目前全省有13个县区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全省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226万人,比去年底增加24.5万人。据悉,目前我省尚未开展试点的地方,也在抓紧试点的准备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农保试点意见和实施方案,将陆续开展试点。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