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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医保待遇不变调低交费标准
2009-10-1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许昌市又一次出台惠民举措:在医保待遇不变的情况下,下调居民交费标准,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40元降至100元,困难居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元降至20元。

  10月12日,记者从许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许昌市在城镇居民办理明年医保之际,修订了城镇居民医保有关政策,在医保待遇不缩水的情况下,调低了医保交费标准,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交费标准降低,最高降幅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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