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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启动
2009-11-1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日前,吉林省政府召开会议,对启动吉林省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预计将有35万退休人员受益。

  2008年,按照国家三部委文件精神,吉林省已将16万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今年,根据国家四部委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中央和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地方依法破产国有企业和并轨困难改制国有企业的已参加养老保险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35万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会议要求,各地在落实上要严格按照界定标准,将上述三类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在操作上要严格按照由企业主管部门提供企业和退休人员资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然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国资委等部门认定后,报财政部驻吉林省专员办审核。对经审核合格的退休人员,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发放医保卡。

  这项工作将于明年7月底前完成。届时,全省将有50多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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