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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统一的待遇 沈阳医疗保险明年实现“全市通”
2009-11-1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从明年起,沈阳市所有区县(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都能享受到统一的医保政策和待遇。11月16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相关情况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各有各的医保卡,没有生育补贴,跨区治病医保待遇不一样,这让很多郊县居民感到不便。近几年,东陵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等实行单独统筹的县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陆续纳入了市级统筹范围。为了更好地惠及民生,沈阳市加快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步伐,辽中、新民、康平、法库这四个县(市)将在今年年底前,纳入到市级统筹范围内。

  纳入市级统筹的主要内容包括:统一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联网、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业务经办。纳入市级统筹之后,参保人员统一使用由沈阳市医保中心发放的市级统筹医保IC卡购药和就医。报销比例、门诊规定病种种类也将实行统一的政策和待遇。

  目前,沈阳市医疗保险主要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成。截至10月末,全市已有29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7%以上,年底前预计将达到90%;71.8万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38.8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3%。在医疗保险扩面的同时,沈阳市还大幅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先后出台24项惠民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确保居民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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