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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五大创新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009-11-1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宝鸡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农村居民养老难问题。三年来,经过体制、制度等五大创新,在全市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截至2009年9月底,全市参保人数已达到93万多人,领取待遇人数19.7万人,参保率达到了75%以上,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走在了全国前列。宝鸡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做法,被国务院誉为“宝鸡模式”,其筹资模式还被写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成为国家出台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的“蓝本”。

  宝鸡市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五大创新的具体内容是:首先,创新保障范围,将劳动年龄段和退出劳动年龄段人员统筹考虑。制度规定,凡具有宝鸡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且未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保,从制度设计上使18周岁以上的所有农民都有资格和权利参保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实现了全体农村居民的全覆盖;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实行县级统筹,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积累制;创新财政补贴办法,建立缴费和养老两项财政补贴制度;创新待遇享受模式,参保农民年满60周岁时,养老保险待遇等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计发月数139个月加政府财政养老补贴;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只要家庭成员按规定参保缴费,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不缴费就可按规定领取每月至少60元的养老待遇。形成政府与个人,儿女与父母相互激励、相互约束、良性互动的捆绑机制。

  新农保的推行,也使广大农民的养老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养老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农村老人有了固定的经济收入,生活有了自信。新农保受到农民普遍欢迎,参保积极性高,不少农民称赞:“一份养老金,顶好几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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