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5年前退职职工已重获养老金
2009-11-1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原银川郊区农机站职工刘学贵,1994年因单位发不出工资离职。他做梦也没有想到,15年后,从今年8月起,他又像过去一样,每月能通过银行账户领到1400多元的养老金。我区出台惠民政策,为部分符合退休和养老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没有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干部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使他们得以安享晚年。
据了解,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区有不少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因所在单位解体或改制,相继退职离职,但在我国尚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下,他们只按照当时几十元的月工资标准,一次性领取了不足千元的退职金。在日后的生活中,随着物价不断上涨,一些人的生活难以为继,只能依靠配偶、子女接济,有些人不得不回乡务农。
为使这些曾为我区建设做出贡献的老职工老有所养,去年,由原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对符合当时退休和养老条件,但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1995年1月1日以前曾经在国有、县以上大集体企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的原固定工和干部,由政府和个人分担,补缴养老保险费。
由于年代久远,不少人的原始资料丢失而无法证明其符合参保条件。于是,其中有的人想到了寻求法律援助,刘学贵就是其中之一。经过律师翻阅大量历史资料,先后有约20多人找到了有效的证明资料,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据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初步统计,截至10月底,银川市已有692人开始领取每月711元至1828元不等的养老金。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