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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困难国企退休人员将纳入医保范围
2009-12-0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今年年底前陕西省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将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强介绍,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陕西省13.3亿元补助资金,陕西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陕西省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工作。陕西省共涉及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的10个市全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年底前20万退休人员将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据了解,今年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障扩大了覆盖面,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61万人、374万人和2564万人,参保率分别为95%、80%和93%。陕西省在校大学生也已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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