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河南:郑州市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额调至6万
2010-04-03作者:未知来源:郑州晚报

  郑州市全市城镇职工医保82.9万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减轻了。昨日(1日),市政府发出通知,本月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限额上调2.4万元,并新增7类慢性病纳入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支付范围。

  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6万元提高到6万元。同时,扩大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和申报范围:即在原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15种门诊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增加帕金森氏病、肺间质纤维化、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丙肝、血友病等7种门诊规定病种。今后,对患有多种慢性病的参保患者,可同时申报两个门诊规定病种。申报人经市基本医疗保险专家数据库专家鉴定后,可享受两个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据悉,7种新增医保门诊慢性病规定病种具体鉴定标准及现有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具体待遇标准将另行制定、公布。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