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参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2010年,宜都市对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关调整,使生育保险待遇提高了30%。
新政策提高了生育保险的医疗费标准,具体调整如下:顺产由原定额的1000元上调为1800元,难产由原定额的2000元上调为2800元。另外,该市还将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和产前检查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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