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丰台法院首试劳动纠纷“未判先补”
2010-04-12作者:未知来源:北京日报

  拿到先行给付的5000元经济补偿,护理员高女士与唐女士非常激动,她们没想到案子还没有判,就可以先拿到一部分款项。日前,丰台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在一起劳动纠纷中首次尝试“未判先补”模式。

  据介绍,高女士、唐女士分别于2003年和2006年开始在北京丰台一家医院任护理员,医院未与二人签订劳动合同,亦未给二人缴纳社会保险,但为她们提供了宿舍,并按月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2009年3月1日,经劳动监察部门协调,医院与二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1月30日,医院向二人下发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告知二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两人随后向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因为二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仲裁委依法不予受理。两人便起诉到丰台法院,要求医院支付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及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共计5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先从医院与二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入手,耐心地给医院讲解法律问题,告知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承担的相应责任,医院考虑后同意支付二人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别为1100元与950元。

  同时,承办法官得知两人长期与医院的工作人员有较好的合作关系,虽然医院几经更名、更换经营场所,二人都一直配合医院进行护理病人的工作,便以此为突破点对医院动之以情,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最终医院表示,他们虽然不认可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外的其他赔偿内容,但愿意在感情上对二原告进行一定的抚慰,包含经济补偿在内,他们可以各支付二人5000元。如果法院判决结果高于5000元,则视为已支付5000元;如果法院判决结果低于5000元,则属他们自愿支付。在与高女士唐女士达成一致意见后,医院当庭完成给付。

  关于双方劳动关系的确认及社会保险补偿问题,法庭将择期宣判。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