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外地开展工作可回来打劳动官司
2010-04-15作者:未知来源:法制晚报
我的公司所在地是北京,最近我被派驻到外地开展工作,我和公司因薪酬问题发生争议,我想告公司。请问我是在北京还是在外地诉讼?
周丽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你们公司所在地是北京,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外地,因此你可以自行选择在北京还是外地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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