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的信息,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5月1日起,随着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作相应调整。
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含补缴),市级统筹区域调整为1100元/月。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市级统筹区域调整为1100元/月。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全市统一调整为1100元/月。
各县(市)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公布相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上一篇:陕西:凤翔县扎实开展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下一篇:辽宁:锦州市5400名在校大学生参加医保
标题:
内容:请输入您的问题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越准确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