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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市直职工医保最高支付增至6万
2010-05-11作者:未知来源:燕赵都市报

  记者日前获悉,自5月1日起,衡水市取消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段报销,上调就医支付比例;自今年1月1日起,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6万元。

  衡水市医保政策调整为:自2010年5月1日起,取消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分段报销,即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为支付范围,不再分段支付;市直在职职工在一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上调至92%,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8%,退休人员相应提高3个百分点。自2010年1月1日起,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年度内由原来的3.3万元提高至6万元。

  另外,根据《衡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试行)》,衡水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即从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按每年每人划入60元的标准建立门诊统筹基金,参保居民可持医疗保险病历本和IC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消费。门诊统筹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60元,60元以内部分由医疗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超出部分个人自负。参保居民当年未消费或消费不足60元的,不再结转下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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