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湖北:罗田县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新农保
2010-05-29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社会保障网

  4月29日,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出台了《罗田县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罗政规[2010]2号文件),将该县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畴,这一保障民生新举措深受当地农民群众欢迎。

  具体规定:对2006年4月10国办发[2006]29号文件下发后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参保,按新农保100-500元五个缴费档次由个人自由选择参保,最低缴费15年。政府按年150元/人标准,村集体按年100元/人标准进行参保补贴,一次性补足15年。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为每人55元/月,由县政府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调剂,新农保试点正式启动后,在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办法规定实施时满60岁及以上被征地农民,需一次性缴足15年的保险费,确因经济困难不愿缴费的,只享受基础养老金。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原有政策待遇不取消(如低保等)。规定对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要采取“先保后征”的原则。

  为实施这一新政,该县政府每年将安排300余万元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农保的缴费补贴和发放到龄人员的基础养老金。罗田在全市率先按新农保政策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其思路和作法得到了省厅农保处的肯定。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