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企接受困难毕业生获社保补贴
2010-07-24作者:未知来源:中国广播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近日出台措施,鼓励民企吸纳高校毕业生,降低毕业生创业门槛,全力促进今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将达26.5万人,比去年增加了2.8万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要求,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70%左右,当年底总体就业率达80%以上。
根据《通知》,陕西省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毕业生及民营企业均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吸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本省境内民营企业,按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给予2年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以及失业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聘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2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陕西还将继续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发放《个人创业优惠证》,凭优惠证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借款人数不超过5人的,可申请50万元以下的创业贷款。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放宽市场准入。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企业,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初次创立的公司制企业,首次出资额最低降至注册资本的20%(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记者雷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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