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房山下岗矿工人自主就业政府发补贴
2010-07-2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非关矿地区企业招用下岗矿工,每招一人政府给予企业每年3000元的岗位补贴;自谋职业的下岗矿工,政府给予每人每月350元的工资性岗位补贴……房山区日前出台促就业新政,史家营、南窖、大安山、霞云岭四个乡镇18家新近关闭煤矿的下岗矿工由此受益。

  房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促进2010年关闭煤矿职工就业政策(试行办法)》。按规定,关闭的18家煤矿中具有房山区户籍,办理了求职登记或转移就业登记的职工可以享受新政策。沟域内从事旅游观光、特色种养、生态治理等的企业,招用上述关闭煤矿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招聘备案或转移就业手续的,可在劳动合同期内享受每人每月850元的工资性岗位补贴。而关闭煤矿地区以外的用人单位招用上述关闭煤矿职工,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工资性岗位补贴。关闭煤矿地区以外的用人单位和新组建的沟域经济实体,招用下岗矿工还可以享受到每人每年3000元的岗位补贴和1%至20%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于自谋职业并正常经营一个月以上,在区人力社保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城镇户籍下岗矿工,可以享受到每人每月350元的工资性岗位补贴。其中,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岗矿工还可以享受1%到14%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次出台的就业政策有效期暂定为3年。所有补贴资金由区“就业再就业资金”负担。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市级政策调整或新政策出台,与该政策出现重叠或交叉时,按市级政策享受。如区级政策标准高于市级标准,高出部分将由区就业资金补足。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