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2010-07-2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今年上半年,凉山州劳动保障部门继续加强“三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积极推动劳动用工法制化建设,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一是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全州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重点推进“两协商”,健全“三方协调”工作机制,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和整治非法用工等专项检查活动,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
二是切实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抓住水电、建筑等重点行业,进一步完善了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目标责任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保证金制度,以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重点,深入官地、锦屏等大型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先后开展了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共为16000多名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300多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是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针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变“被动维稳”为“主动创稳”。共受理私营企业招工、社会保险问题、工伤争议等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17件,现已结案115件;共处理群众来信157件,接待来访21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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