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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百名尘肺农民工讨薪调查:没有合同难索赔
2010-08-0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维权进行时”——“尘肺门”调查

  每近年关,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总是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今年也不例外,近来有一百多名长期在深圳从事风钻爆破的湖南籍农民工,就正在为自己的健康权益而四处奔走。

  夺命职业病

  这原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然而一个多月前,彭飞平却结束了令他饱受折磨的呼吸,带着遗憾离开了他的家人。

  夺走彭飞平生命的正是尘肺病。熊清云说,丈夫长期在深圳打工,2007年开始他出现了咳嗽、呼吸困难等一系列症状,经广东省职业病医院诊断为二期矽肺。这是彭飞平去世一个多月前留下的画面,当时他已彻底失去劳动能力,临死前整个人消瘦得只剩下不到八十斤。

  两年多来,彭家到处借债治疗肺病,花费了几十万元。2008年,彭飞平同自己打工的爆破公司打起了官司,希望能为自己的职业病讨一个说法,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爆破公司一次性赔偿了40万元,但也仅够偿还债务。今年11月,年仅46岁的彭飞平离开了人世。

  难以保障的权益

  在桑植县,彭飞平的遭遇并非个案。据不完全统计,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湖南省桑植县就有超过几十万人在外打工。其中在深圳从事风钻行业的,保守估计在四五百人左右。目前,这当中的很大一部分人都在忍受着疑似尘肺病的困扰。

  在深圳,三个多月来陆续有上百名桑植籍风钻爆破工前往当地医院拍片检查,查下来的结果令他们大吃一惊……

  最近三个月来,在深圳市郊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民房里,向杰和同为“风钻工”的一批工友们白天到相关部门投诉,晚上就挤在一起商讨对策。这些人中,有的是因为病痛已经无法工作,有的是因为疑似尘肺病而被包工头辞退。

  饱受创伤的心

  目前,工友们维权的最大困难是所有人都没有跟爆破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因此无法做职业病鉴定,得不到确诊,当然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索赔。

  钟家泉说,出事后包工头就对大家采取回避的态度,对从前用工的事实一概否认。包工头完全不认账,风钻工们就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与爆破公司的劳动关系。向杰说,风钻爆破工的收入比较高,干一天能有两百多元的收入。老板们为了逃避监管,根本就不会签什么用工合同,反正排队干活的人有的是。

  究竟可以找谁讨说法

  在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几番求诊不得,农民工们只得多次向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求助。12月22日,向杰等两名农民工代表再次来到了这里。

  没有正式的劳动关系,成为这些农民工维权的一大瓶颈,即便打官司也很难有胜算。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曾于2005年发出过《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花名册、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目前,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正通过各种方式来为疑似尘肺病农民工群体确定劳动关系。

  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大部分桑植籍农民工只有同伴证言这一项证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单凭这一项来认定劳动关系……

  把如此多农民工关在职业病鉴定门外的法律法规就不应该进行调整和修改吗?

  究竟怎样才能走出限制农民工维权的制度困境呢?

  “维权进行时”—樊平:走出农民工维权的制度困境

  有报道曾经统计,在中国,一个农民工维权的时间成本平均长达464天左右。刚才您看到了,向杰等百余名农民工经过3个多月的上访维权,如今能够做的也只有等待,他们期待着自己不必像河南农民工张海超那样,非要走到"开胸验肺"那一步,才能够确诊自己的病情,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向杰和张海超们,他们的维权行动有何标志性意义?在劳动关系不明晰的客观现实下,他们的权益究竟应该怎样来保护?接下来,就让我们听听农村问题专家樊平的观点。

  被忽视的农民工健康---廉价的、密集的、源源不断的劳动力成本从农村进入城市,这个应该说带动了中国城市的发展,工业化的发展和市场化的发展,但是应该说劳动力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从中国市场化、工业化以来,这是一个长期的问题。我觉得表面上看,张海超是一个个案,但是从现在来看,它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是一类事件,是一系列事件积累的结果。

  劳动法规不能与现实背离---我觉得对劳动力而言,现在用工制度的合同方面,有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单纯求合理性、合法性,表面上的合理依据。如果没有企业委托书就不能鉴定,这个实际上就把农村进城务工的这些人的健康,实际上置于一种可有可无的境地,这是一个问题的本质所在。所以对于职业病的鉴定、防治、认可,一定要加入针对中国现在条件的、有利于双方分清责任、约束自己行为的这些条款。

  要用制度约束企业---我们不能认为这是个市场化的规格,是一个甲方乙方,承诺了工资以后都可以容许的行为。因为对劳动者健康的保护,一直是劳资关系一个非常基本的内容。就是达到一定的底线,没有这个底线,这个企业是没有资格在现行的制度下生存的。

  如果我们的法制、我们的公共管理,不能够提供有效的约束的话,他会轻视公共权益,他会轻视工地,他会轻视公共资源,他会轻视劳动者的权益。制度约束是保证责任感能够产生和能够实现的一个基本前提。

  政府部门责无旁贷---政府解决这些问题是责无旁贷的。至少可以说在GDP增长、税收增长和它是等量齐观的。没有任何道理说它低于那个方面的,甚至我们的政府的GDP增长,财政支配能力的增长,税收收益的增长,我们是一个有钱的政府,但是面临着一个不停的“冒泡”的社会,这是一种非常麻烦的情况。

  政府部门要负起责任---一方面我们看到企业主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一方面我们看现在政府讲究GDP,讲究现在城市化的指标,需要的财政能力很高。另一方面,我们也很欣喜的看到,劳动者维护权益的力量、这种意识,在觉醒、在成长、在升起。我们不要怕各种矛盾,我们政府就要从各种矛盾中,去看新的社会动力机制在哪里,新的社会整合机制在哪里?可能不但要从市场上、从劳动力的初级市场上,找到各种利益的分享点,而且更重要的,从人民的福祉上、从劳动力再生产的质量和劳动者的福利、劳动者的安全保护上,也提供必要的保证……

  “维权进行时”——他们的维权之路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第一批农民工出现到现在,已经20年过去了。特别是近10年来,随着农民工群体的迅速扩展,一些满怀激情、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奔走呼号。他们当中,有农民工,有律师,有人大代表,他们的努力在一个侧面推动着社会的进步。

  农民工维权伊始

  2003年,一位重庆农妇家被欠薪的遭遇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她就是熊德明。2003年10月24日,熊德明向当时正在重庆视察的温家宝总理反映了丈夫打工的工钱被拖欠的情况,媒体广为报道。

  熊德明根本没有想到,当天晚上,她就拿到了被拖欠的2240元工资。温总理帮农民工讨薪的故事,经媒体报道,在全国迅速掀了一场"讨薪风暴"。

  2004年底,被老乡们视为“名人”的熊德明飞赴温州,替两个得了尘肺病的重庆老乡维权,讨要工伤赔偿。然而,尽管顶着讨薪英雄的“光环”,熊德明的这次温州维权之行最终还是以失败而告终……

  团结起来只为维权

  熊德明替老乡维权的失败经历使很多人认识到,靠个人力量无法解决农民工的维权问题。

  2005年9月,律师佟丽华发起成立了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免费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从创立到现在,已经办结农民工维权案近4000件,涉及农民工6000多人。

  马拉松式维权路

  以200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标志,到2007年,全国各地已清付农民工工资330亿元。应该说,现阶段农民工讨薪难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缓解。然而,在农民工的维权问题中,相比起讨薪来,工伤索赔往往显得更为复杂和艰难。

  早在2004年国家就已经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都被纳入了国家工伤保险的范畴。然而在现实中,很多企业却并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基金;而另一方面,“马拉松式”的维权历程也让绝大多数伤残农民工耗不起。

  在现实的困境面前,很多伤残农民工不得不被迫接受企业和雇主提出的私了协议,而这些协议所定的赔偿金额往往大大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陈建教和王继春也在山西领教过矿山老板的威逼利诱……

  路漫漫之其修远

  针对农民工工伤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这一现状,在众多案例面前,目前相关管理部门正在广东和山西试点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原则。即通过已有的工伤保险基金,对没有得到工伤理赔的伤残农民工,以及老工伤、职业病人等特殊群体实行先行理赔,再由劳动部门、司法部门对欠费企业进行强制追缴,从而保障伤残劳动者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救助。

  近20年来,农民工维权的热点也在发生变化,除了讨薪、工伤索赔之外,今年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以及深圳百名农民工维权事件,又引发了全社会对于身患职业病的农民工群体权益的关注,要求完善职业病鉴定法规,珍视农民工健康权利的呼声也愈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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