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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体系
2010-08-0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近年来,劳动争议呈快速增长势头,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因企业降薪、裁员、放假等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因欠薪逃匿、停产倒闭等引发的集体纠纷也有所抬头。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烟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隐患,维护了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以预防为基础,大力构建劳动争议预防体系

  加强劳动争议预防,不仅可以发现并排除劳动纠纷隐患,实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而且会避免劳资关系破裂,节省大量人力物力。通过调研发现,大量的劳动纠纷是由于对当事人法律的不了解、误解以及缺乏沟通渠道造成的,为此该区从加强法律宣传、构建沟通平台入手,积极构建劳动争议预防体系。

  一是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针对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始终把普法宣传工作放在首位,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劳动法规。每年约4万册劳动保障手册通过各窗口发放,同时采取街头宣讲、深入企业举办专题讲座、召开企业劳资人员工作例会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使宣传更加形象生动,该区还精心组织了《劳动合同法》电视知识竞赛,并在烟台开发区、烟台市电视台进行了播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极大地提高了企业遵守劳动法的自觉性。

  二是建立多渠道的沟通机制,方便群众咨询和解决问题。对外公布劳动政策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同时每天安排专人轮流接访,及时对群众提出的劳动法律问题予以解答或处理。同时,开通网上咨询平台,由专人负责,每天上网3次,对网上的咨询一律在24小时内答复,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近两年来,每天平均接待20多起劳动保障政策咨询,通过准确解释法律政策,澄清了部分群众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误解,为当事人正当维权指明了渠道。

  三是搭建劳资例会平台,建立与企业面对面的沟通机制。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多是企业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为此,该区充分利用企业劳资人员工作例会平台,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用生动的案例帮助企业完善人事管理,化解劳动纠纷隐患。同时,通过与企业的交流,掌握了企业劳动关系发展的最新情况,及时捕捉争议苗头,提早介入,把劳动争议隐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以调解为主线,大力构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

  按照“力争将50%左右的简易、小额争议通过调解解决在企业、乡镇、街道及社区”的目标要求,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扎实开展劳动维权“调解年”活动,全力推进调解工作。

  一是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方面,不断深入基层,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印发了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意见,指导区内200余家骨干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管理,通过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到仲裁庭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委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了调解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同时,在一些较大规模的企业设立企业调解中心,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调解中心,逐步形成了企业调解、行业调解和劳动仲裁调解相结合的网络体系。

  二是积极探索劳动纠纷案前调解机制。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增加的趋势,逐步探索建立起劳动纠纷案前调解制度。具体做法是,接访人员通过接访发现劳动争议苗头后,先向当事人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稳定当事人情绪,然后及时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或基层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弄清产生争议的原因,在弄清事实、分清责任、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劳动仲裁部门的意见和主张,尽力促成双方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将劳动争议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贯彻全程调解机制。现行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实行“一裁两审”制,为避免制度设置为当事人带来“讼累”的负面影响,该区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贯彻全程调解机制,即立案前调解、立案后开庭前的调解、庭审过程中的调解、开庭后裁决前的调解,根据不同阶段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政策,反复摆事实、讲道理,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多年来该区劳动争议安监调解结案率始终保持在60%以上,今年更是达到77%。

  三、以处理为重点,大力构建劳动争议处理体系

  一是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创新。为实现劳动争议处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该区于2005年9月30日成立了山东省首家劳动仲裁派出厅并逐步推广,改变了过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单一办案模式,真正实现了劳动争议“三级网络二级管理”的运行模式。派出庭成立以来共处理各类案件200余起,保证了全区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推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创新。近年来,该区大力推行案件审理制度改革,实行受审分离、一步到庭、阳光仲裁等制度;逐步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全程微机管理机制,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分案、庭审记录等基本工作流程实现了全程计算机管理,大大加强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在人员没有明显增加、案件翻番增长的情况下,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超限结案。

  三是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创新。该区大力推行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以各劳动监察中队为依托,进一步强化兼职劳动监察员队伍建设,借助城管部门已经形成的网格网络体系,充分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格。组建劳动监察信息员队伍,聘任辖区内各小区(村)、园区的管理人员担任信息员,由各网格负责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及情况,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目标。

  四是柔性化处理劳动争议。针对金融危机影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度掌握执法标准,对因经营困难而拖欠工资、欠缴保险的企业,按照“整改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只要企业不存在破产、倒闭风险,且能按要求整改的,尽量不予处罚,通过跟踪整改,督促企业在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

  四、以应急为保障,大力构建劳动争议应急处置体系

  为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近年来该区区逐步探索建立了由信访、劳动保障、法院、公安、工商、工会、宣传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重大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应急预案,有效保证了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以2006年9月发生的一起恶意欠薪逃匿案为例,当拖欠99名职工3个月工资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转移财产准备逃匿时,搬运财产的人员与留守职工发生冲突,部分债权人也参与哄抢财产。接到报告后,该区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相关部门迅速派员赶到现场。公安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有效控制突发事件蔓延,监控过激行为,对欠薪逃匿人进行立案侦查;工会负责稳定职工情绪,向职工宣传和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并提供法律援助;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及时进行仲裁立案和调查处理;法院负责及时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工商部门负责对企业生产经营秩序进行调查。由于各部门反应迅速、处理高效,仅用5天时间,就使这起突发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近两年来,该区共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类似重大集体劳动纠纷9起,涉及申诉人700多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20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烟台开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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