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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死亡获赔31万元
2010-08-0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农民工异地打工死亡,家属不知如何讨说法,经过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提供帮助,承办人员千里迢迢赶赴甘肃兰州办案,最终为家属讨回赔偿金31万元。

  莱芜市莱城区农民王某,2010年随本村村民一起到甘肃省兰州市一家公司打工。4月10日上午,王某在一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慎从12米的高处坠落摔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妻子张某听到噩耗后当场晕倒,她无法相信临走时还身体壮如牦牛的丈夫怎么会一转眼的功夫就没有了。张某醒来后,经过周围人的劝说,又看着自己的孩子和需要照顾的婆婆,她想应该给丈夫和家人讨一个说法,不能让丈夫白白死去。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张某来到本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点咨询。她详细说明情况后,该村的法律援助联络员向莱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作了汇报。莱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该案详细了解后认为,王某系农民工追讨工伤死亡赔偿金,根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农民工当事人可以免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中心立即将此案指派给高庄法律服务所的亓宝柱主任办理。

  亓主任接手此案后,4月11日随张某坐火车到达兰州调查取证。经过了解,亓主任发现事情并不是原先想像的那么简单,王某所在的单位是孙某、亓某个人承包的公司,并不是原先以为的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孙某、亓某只是借用该公司的名义,承包了该项工程。出现事故后,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公司拒绝承担事故责任,将事故责任推给孙某、亓某,而孙某、亓某也拒绝承担责任。面对这种情况,亓主任继续寻找证据,他找到相关证人和考勤表,几次找到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甘肃的责任领导,将有关法律条文及后果告知对方,如果孙某、亓某拒付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该公司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也逃脱不了干系,还会给公司名誉带来不良影响。

  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要求孙某、亓某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孙某、亓某怕失去与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只好做出让步。经过亓主任多次努力做工作,促使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孙某、亓某赔付给死者王某的家属共计31万元整。当死者王某的妻子张某接到这笔钱时,当场就哭了,她说:“感谢政府,感谢法律援助,感谢亓主任所做的一切,你们是真正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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