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结束 未申报单位将滚动上浮
2010-08-1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记者从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获悉,截至6月底,南京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已基本结束。本月起,参保单位及职工将按新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暂维持2009年度的标准,具体标准是上限为9042元/月,下限为1455元/月。各参保单位可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拷贝职工2010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办理了网上注册认证的参保单位,也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njlss.gov.cn)单位用户登录界面进入网上办事系统,从单位下载区下载2010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本月起,每月按其职工上月缴费基数的10%滚动上浮,直至该单位前来申报。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