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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意外险保额提高1倍
2010-08-1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7月的最后一个周末,顶着38℃的高温天气,王先生带齐装备前往小区周边的游泳池避暑。当王先生按照往年惯例拿出5元办理《上海市游泳健康检查合格证》时,却被游泳池销售人员告知办卡金额已经提升至6元。

  王先生仔细翻阅之后发现,原来是保险费从2.5元上涨至3.5元,因此体检卡价格才上涨至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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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上海市游泳健康检查合格证》包含游泳者意外伤害保险,采取游客自愿投保原则,保险期间从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由天安人寿(601628,股吧)独家承保。

  根据保险条款,持有效票证及体检合格证的游泳者,自检票进入合法经营的游泳场馆时起至离开时止,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于180日内因该次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公司将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据了解,与往年相比,今年游泳者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费为3.5元,同比上涨40%;持证人获得的身故、残疾保障大幅提升,成年人最高保险金额已经从去年的10万元倍增至20万元。

  不过,此番游泳者意外伤害保险保费增长缓于保险金额增长的现象,也印证了业界关于该保险经营效益较为乐观的猜测。

  一家游泳馆负责人表示,虽然游泳者摔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但死亡、伤残等极端事故在正规游泳池发生概率极低。因此,游泳池投保的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覆盖90%以上的赔付责任。

  商业保险已经成为国家推动全民健身的重要工具之一。根据《全民健身条例》33条,国家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者和健身场所管理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鼓励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公民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由人保财险积极推广的游泳场所公众责任险,已经100%覆盖全市各类合法经营的游泳场所。几年前,天安人寿(原恒康天安人寿)就开始经营游泳者意外险,如今“一票、一证”已经成为上海市民夏季游泳的必备物品。

  虽然正规游泳场馆意外风险得到有效保障,但在野外河道、池塘的溺水者却无法得到保险赔偿。对此,普通人身意外险能够发挥保险赔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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