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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2010-08-1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记者8月14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每年将随着平均工资的变化,社保缴费基数将作出相应调整。

  据介绍,我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658元,今年社保缴费基数将按照29658元计算,月缴费基数即为29658÷12=2472元。参保个人以2009年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将以1483元(即2472×60%=1483元)为缴费基数;超过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2009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缴费基数调整,医保个人账户也将随之调整。2010年,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入金额,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按合肥地区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778元的4%划入,即由原每月99.28元调整为111.12元,每月增加11.84元。关闭、破产企业为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参加医保的,其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为141.12元(含门诊医疗补助金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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