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不胜任”干部责令辞职或免职
2010-08-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对不胜任现职岗位、不适宜继续担任现职的干部,成都市将责令其辞职或免去其领导职务。这是成都商报记者昨天从市委组织部《加强干部日常考察日常管理办法(试行)(成组通〔2010〕24号)》中获得的消息。
根据这份文件,综合日常考察、年度考核等情况,对不胜任现职岗位、不适宜继续担任现职的干部,将责令其辞职或免去其领导职务。对因此辞职或免职的干部,市级部门的一般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区(市)县的按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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