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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两青年潜回原单位宿舍盗窃手机13部被拘留
2010-08-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从高区一电子厂辞职的两名男青年,又偷偷潜回原单位宿舍盗窃手机13部。昨天上午,两男子被警方拘留。

  8月10日上午,因嫌工作太累,在高区一电子厂打工的高某和高某某一起辞职。在此后的一周时间里,二人一起租房居住,一起上网一起吃喝,身上的钱很快花光。

  17日早晨,高某和高某某起床后饥饿难忍,便钻进张村镇一菜园里偷来一些黄瓜和西红柿充饥,又到一处果园内偷了一些苹果返回宿舍。后来,两人决定到原单位行窃“捞钱花”。他们知道单位规定职工上班时不允许带手机,手机一般都放在宿舍中。当日上午9时许,他们利用原有的“职工牌”顺利混进电子厂,分别钻进男女宿舍,半个小时后,两人分别偷得手机6部和7部。中午,他们以460元的低价卖出3部手机,并用这笔钱在饭店大吃大喝。饭后,两人返回位于张村镇驻地的租住房内休息。

  电子厂职工中午回宿舍时,发现手机被盗,就向工厂保安反映了情况。保安仔细查看大门口的监控录像,发现高某和高某某曾经混进宿舍。17日下午,一名男职工得知高某的住处,便率领部分职工一同赶往张村,将高某二人堵在出租房中并报警。涝台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高某和高某某带到派出所调查,两人对偷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昨天上午,二人均受到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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