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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2010-08-2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摘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昨日公布,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并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前者由园区自主申报,后者由企业自荐。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昨日公布,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并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前者由园区自主申报,后者由企业自荐。(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为,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内劳动关系和谐,近一年内未发生因劳资纠纷导致的集体上访、罢工、游行、停产事件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企业依据标准自主申报,名额不限。(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标准为,园区(社区)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对园区(社区)内企业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协商,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园区(社区)内一年未发生重大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谐稳定;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签订率达100%,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做到内容全面、程序合法、管理规范、有效履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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