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江西:出台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办法
2010-08-27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社会保障网

  日前,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暂行办法》。该办法立足于江西省,按照“不改变目前医疗保险政策、不改变目前医疗保险待遇和不改变现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原则,借助江西省“金保工程”政务网(业务网)和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已建立的城域网,通过搭建省内异地就医平台,将各市县分散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孤岛”连接起来。通过此平台,完成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与各设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实时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信息的实时交互,并让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省内异地就医信息管理平台与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实时联网。

  根据该办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将逐步实现“持异地就医卡就地就医,按参保地办法实时结算”。按照工作计划,抚州市已在7月份完成与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联网,在南昌大学二附院实现了“异地就医,按参保地办法实时结算”。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计划在2010年底前按抚州模式完成赣州市、吉安市、景德镇市的异地就医结算工作,2011年上半年完成其余设区市的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到2011年上半年,全省就可以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届时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设区市异地就医将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这将彻底改变过去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存在的“垫付资金压力大、报销周期长、往返费用负担重”的问题,使得全省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能够享受到与本地一样的医疗保险服务。(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涂洪谊 肖璟)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