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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县为重度残疾人代缴70%养老保险费
2010-08-28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社会保障网

  江苏省沭阳县在2010年3月18日出台《沭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文件明确规定,县政府每年为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指1、2级)代缴最低标准70%的养老保险费。

  自推行新农保以来,沭阳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新农保工作当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为参保重度残疾人代缴70%费用,充分彰显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同时也是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体现。经统计,沭阳将有4539名16-59岁农村重度残疾人享受到政府的代缴补贴。(江苏省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颖超 庄恒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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