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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我国城镇就业难问题的路径初探
2010-08-3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现行户籍制度的存在,劳动力市场发育程度和资源配置效率较低,职业教育和劳动管理制度亟待立法完善,尤其是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低文化技能素质,短期内难以适应城镇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形成了市场机制环境和人力资源竞争压力下的社会弱势群体,包括低就业能力人群和新毕业的高学历就业者。

  前者包括农民工、失地农民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他们的劳动职业技能和文化程度较低,未经过系统的职业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难以较快胜任劳动岗位变化和高技能素质要求,本文所称城镇“就业难”群体主要是指此类的低端劳动者;后者是指刚刚毕业的大中专和本科毕业生,虽然现阶段缺乏相应的工作实践及其生活经验,但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增长的潜质。

  解决就业难的实现路径

  实施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是维系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公共安全网,也是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政策“保护伞”。笔者个人认为,解决我国城镇就业难问题的实现路径有:

  1.加快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刻转变,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各级政府要转变执政思维和行政管理理念,加快政府部门职能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变,全面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转向内涵式扩大再生产和集约化生产经营为主的新模式。要坚定不移地推动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用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带动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布局,不断推进传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努力完善劳动保障政策和劳动者权益,形成劳动力市场价格指数和劳动工资的宏观调控体系。要制定合适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管理规划,大力发展充分吸纳就业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同时要发育各种形式的家政服务业和社会中介组织,推进合伙制、个人独资企业和自由职业的规范管理,营造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稳定就业的社会环境。

  2.充分培育城乡劳动力市场体系,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生存质量。

  要坚持市场引导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指导方针,发挥市场价格机制对劳动力市场的有效调节,在尊重企业依法经营和劳动者意愿的基础上,辅之以各级政府适度的行政干预和管理制度规范,调整和不断完善劳动保障政策和社会福利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劳动就业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要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体系,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管理制度的制约,促进城乡间劳动力市场有序交流和自由融通,促进劳动力在一、二级市场的合理配置,减少国有垄断行业和一般性竞争行业间的利益鸿沟,逐步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城乡劳动者的流动范围和就业机会,特别是减少农村转移劳动力流动转移就业的成本,全面提高劳动保障政策的透明度、公信度和执行力,全面提高城镇劳动者社会福利待遇和家庭生活质量。

  3.加快我国劳动关系立法进程,形成新型劳动关系格局。

  建议制定出台《工资支付法》、《集体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法》和《工资集体协商法》,形成我国特色的劳动关系基本法系,以及相配套的劳动保障政策和工作制度措施。面对我国劳动关系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要严格规制非正规就业和劳动派遣活动,为企业劳动者同工同酬提供政策法源和制度基础,形成社会舆论环境和市场道德机制相结合的力量,不断优化和逐步完善我国劳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提高就业率的基本措施

  1.完善企业劳动管理制度。

  各级政府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基础信息,逐步建立全国联网的劳动管理信息系统,特别是要规范中小企业和特殊用工形式的管理。要规范企业内部的劳动用工形式;要严格限制季节工、临时工等特殊用工的使用范围,规范劳务派遣工和非正规就业的准入条件和制度门槛,维护我国劳动关系一元化为主导的制度构架;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劳动保护条件和特殊工时制,不得随意或者违背劳动者自主意愿的加班加点;在企业内部开展多层次的工资集体协商,明确企业劳动工时及工资计价方式、合理确定企业的劳动定额和工资标准,建立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适度增长和及时支付机制;全面提高劳动合同履约率和社会保险清缴率,依照法定退休年龄严格限制企业退休返聘现象。

  2.建立劳动技能培训制度。

  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制度建设,完善我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一是要积极探索建立为期半年的劳动预备制度。覆盖各类新增劳动者和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初次到城镇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政府部门要科学制定培训内容和计划,为企事业单位职工和正规、非正规就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二是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政策规定拨付和管理职工教育费用,合理安排和统筹配置好专业的教学资源和教育经费,重点要覆盖企业内部的各类职工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加强对城乡有创业意愿和能力人群的组织引导,全面提高创业者生产经营本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有效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创新职业培训和就业帮扶模式。要充分整合有效的社会资源和工作手段,积极创新传统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模式,扩大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合作,采取合资办学、联合考核和推荐就业,或者实行定向委托培训和校企合作挂钩直接进行上岗培训等,形成技能培训、职业中介和帮助就业“一条龙”服务模式。

  3.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平台。

  各级政府要整合和统筹城乡经济和人力资源,科学制定公共财政政策和充分就业政策,以及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城乡形成统一开放合理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特别是优化家政服务业和规制劳务派遣的政策措施,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和社会法制环境的有利支撑。要借助办公自动化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形成劳动力市场价格和企业工资等管理平台,建立劳动力市场价格和企业工资预警机制,健全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备案审核制度,完善劳动保障政策和市场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及企业劳动诚信管理账簿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电子查阅系统,最终形成全国统一高效便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联网工程。在全面规划国内劳动力市场及企业劳动管理的同时,要积极拓展国外成熟规范的劳动力市场,积极探索国际劳务实质交流和制度管理合作,以及向国外大量输出或者派遣劳务人员的可行性,形成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交流合作的新路径,形成跨国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新办法。

  4.加强政府劳动监察执法。

  一是加强社会法制宣传和公民素质教育。要建立和完善我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规范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强化企业与职工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意识,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努力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变成社会共同愿景。二是要加强劳动投诉举报和执法监察活动,源头上维护好企业各类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营造诚实劳动和守法经营的社会风尚。各级政府要积极配合人大开展的劳动法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劳动管理和行政监察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营造普适普惠的劳动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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