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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实施两个计划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2010-08-3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推进会日前举行。会议明确,山西省将实施工资倍增计划及社保全覆盖计划,通过加强对收入分配的监测和调控力度,适时提高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措施,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

  未来5年,山西省将有300多万农村人口进入城镇。为了让他们进得来、住得下、发展好,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将尽快制定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转换衔接办法,在劳动报酬、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方面,降低农民工的进城门槛。同时,重点对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城乡居民收入,一般包括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据统计,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约占65%.可见,能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者工资性收入能否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这位负责人说,为此,山西省要实施工资倍增计划及社保全覆盖计划,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收入分配都要向一线倾斜,向普通劳动者倾斜。同时,还要建立经营者和普通劳动者工资增长联动机制,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及领导班子成员薪酬也不能增长。

  据了解,山西省还将在各类企业中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业职工推选协商代表,并开展培训,帮助职工代表掌握协商的依据和技巧,让他们与企业代表就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形式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让职工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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