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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将进行“社会公布”
2010-08-3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

  根据意见,我省将实行劳动保障监察重大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制度,警示和震慑劳动违法企业。

  意见还说,要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典型案件类比制度、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杜绝以权谋私、越权执法和行政不作为。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因劳动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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