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实现已建工会企业中女职工组织全覆盖
记者从今天在广西柳州召开的全国工会女职工工作会议暨女职工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获悉,全总将大力推进女职工组织建设,今年年底女职工组织组建率达到75%,2011年达到85%,2012年达到95%,到2013年底实现在已建工会企业中女职工组织的全覆盖。
全总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王玉普在会上强调,要扎实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坚持“哪里有女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原则,在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大力发展女职工组织,做到工会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的同时筹备、同时产生、同时报批,以工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王玉普指出,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找准女职工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激励广大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要继续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发明创造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大力加强女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女职工转岗培训,着力提高女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就业创业能力和岗位转化能力,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争创一流业绩。
王玉普要求,要抓住当前各级工会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覆盖率和履约率,着力稳定女职工的就业岗位,改善她们的劳动条件,推动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高度关注女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和思想状况,继续开展姐妹献爱心、结对帮扶和金秋助学等活动,努力为困难女职工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女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提供帮助和服务。要进一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为女职工维权工作提供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
据悉,截止2009年底,全国已建工会女职工组织126万个,组建率达65.9%,比2008年增长6.2%;全国新增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12.05万个,比2008年增长11%;在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并签订了集体合同的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合同签订数达60.51万份,覆盖企事业单位100.69万家,覆盖女职工4621.83万人。
全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张世平在讲话中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抓住当前在全国范围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有利时机,着力推进已建工会企业中女职工组织全覆盖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简称“两个覆盖”),以企业的“两个普遍”带动女职工组织的“两个覆盖”,以女职工组织的“两个覆盖”服务企业的“两个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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