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打工工资被拖欠 劳动部门成功调处
2010-09-0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通过调解,近日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劳保所妥善处理了一起涉外劳动纠纷。德国人Michael Koch和翻译杨女士原先在惠山某公司上班,且办理了外国人就业证。2010年4月,两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薪各为人民币5000元,每月10日支付工资,其间企业只按期支付了4月份和5月份的工资。今年8月,公司以书面形式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为此发生矛盾。Michael Koch遂和杨女士一起投诉到劳动部门。经调解,该公司支付了两人应得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上一篇:工资增幅 从12%到15%的博弈
下一篇:抚顺石油二厂强化劳动纪律管理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