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最低工资标准调至700元
2010-09-0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记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起,佳木斯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25元调整为现在的7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随之提高。此次调整后,佳木斯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与齐齐哈尔、牡丹江、黑河、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区和绥芬河几个城市一样,每月700元。
东北网佳木斯9月1日讯2010年,工薪喊涨呼声一片。记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起,佳木斯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25元调整为现在的7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随之提高。
此次调整后,佳木斯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与齐齐哈尔、牡丹江、黑河、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区和绥芬河几个城市一样,每月700元。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与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以及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城市齐平,为每小时6元。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被看做企业用工的工资“红线”,劳动中介也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用工招聘时的“底线”。自2008年以后,很多省市都放缓了最低工资标准提速的步伐,佳木斯市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时间为2008年。
根据要求,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和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的现行工资低于上述标准的,要按时进行调整,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就业困难群体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因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所增加的资金可继续从就业资金中列支,确保公益性岗位工资水平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若职工合法权益受损,可携带身份证、有关证明材料到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即可。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