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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户外劳动者撑起一把“遮阳伞”
2010-09-0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今年入夏以来,我国很多地区都出现了持续高温天气。高温酷暑下,户外劳动者猝死、中暑事件时有发生。维护极端天气下户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亟待提上议事日程。

  半月谈记者 娄辰

  高温补贴“看上去很美”

  目前,我国部分省区市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有月补贴、日补贴,但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

  半月谈记者在山东采访了解到,关于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当地执行的是山东省4部门2006年《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标准。其中规定,企业在岗职工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全年按6、7、8、9月这4个月计发。

  “我这两年在不少工地干过,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个补贴,企业肯定不会主动给我们发钱,需要有人管才行。”在济南市打了两年工的80后农民工樊强说,他是通过看报纸才知道夏天有高温补贴。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高温补贴发放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是因为各个企业的效益差别很大,经济效益好的会及时发放,效益差的就不一定执行相关规定;二是监管部门缺乏监管依据,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没有通电的“高压线”

  我国现有的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一部全国性法规,还是1960年颁布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这个条例还在“暂行”。

  “这个法律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下颁布的,所规范的主体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并不能切实保护当今的户外劳动者权益。”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市人大代表郝纪勇说。

  2007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

  郝纪勇说,国家部委和山东省下发的通知都只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如果用工企业执行不到位,有关监管部门并不能依此做出行政处罚,“况且这两个通知中都没有规定相应的罚则,缺乏罚则的‘保护’,只是没有通电的‘高压线’”。

     

  高温立法可地方先行

  郝纪勇长期关注高温下的劳动者,作为济南市人大代表,他曾提出“济南市劳动者高温天气劳动权益保护”的立法建议。他说:“劳动法已经赋予劳动者应有的权利,但具体该怎么实现权利,其中没有明确规定。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必须立法。”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丽萍则认为,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保护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权益的法律难度很大,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差异大,工资水平也不一样,具体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困难。山东省政府法制办的专家也表示,高温立法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涉及很多部门。同时,也会遇到相同的标准能否对各地都适用的问题。

  “在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尚有困难的情况下,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先从地方立法做起。”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

  据了解,重庆市已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这个办法就属于法律范畴,其中规定了若干罚则。”郝纪勇说,“重庆有关部门就可以依照这个办法进行有力监管。”

  现有规定应当硬起来

  专家认为,不管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在当前高温中暑事件多发的背景下,当务之急是加强对现有规定在执行方面的监督,让现有规定硬起来。

  郝纪勇说,有些部门对现有规定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也就“无所畏惧”了。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为加强“高温执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济南市公布了9部举报热线,对违反“高温停工”要求的企业加大了整治力度。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对违规用人单位予以强制停工,取消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评优创先资格,记入企业诚信“黑名单”。

  新闻链接

  近期各地高温已导致多人中暑、猝死或医治无效后死亡。7月5日,北京最高气温达40.6摄氏度。中午,在北京火车站北侧广场,一名男子突然摔倒在地,高温猝死。7月6日,河南开封市最高气温39.2摄氏度,55岁的环卫工孟庆和从早晨5点一直工作到中午12点30分,下午便猝死街头。在陕西,7月26日至8月3日,西安急救中心死亡病例就达100例,持续高温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在山东,7月30日至8月1日,多名户外劳动者因中暑医治无效后死亡。

  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市人大代表郝纪勇介绍,中暑是法定的工伤种类之一。如果劳动者因中暑致病、死亡,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工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数额支付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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