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航勇:大力推广“传化经验”
9月3日下午,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洪航勇专题调研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时强调,要进一步总结、推广“传化经验”,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推进萧山和谐社会的建设。
区领导蒋金梁、裘超、施迎利及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洪航勇一行听取了传化集团有关负责人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情况介绍。据了解,作为一家民营企业,传化集团在非公企业党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都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目前,传化集团共有员工7000多名,来自全国28个省市。在发展中,企业始终坚持“员工和经营者都是企业主人”这一原则,在关心员工学习和发展、持续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主动关心员工分配和保障这三方面着手,让员工体面地工作、尊严地生活。传化集团的这些好做法,经浙江日报报道后,引来了各方关注。
洪航勇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是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体要求。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直接关系着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新型、和谐的劳动关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织部分,是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细胞。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做法,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认真研究,大力推广,为萧山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洪航勇认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有以下几个特点: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以健全的法律为前提。企业有用人的自主权,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就业形势下,员工成为弱势群体。这决定了在劳动关系中企业居于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定性条件。企业必须依法执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规定,保障好企业和员工的双方权益,既维护好企业的利益,又公平公正地使员工的权益落到实处。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以共同的事业为目标。员工和经营者都是企业的主体,是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经营者希望企业能做大做强,员工希望有施展才华的平台和稳定的工资收入。共同的理想和目标,才能使经营者和员工共同努力,才能构建起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共赢,从而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以系统的制度做保障。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这些机制的建立,不但能规范员工的行为,还使员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表决权等,从而充分发挥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作用,推动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以合理的待遇为基础。要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分配机制,让员工收入在企业发展的同时能稳定地增长。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以先进的企业文化为载体。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精神核心,凝聚全体员工要依靠企业文化,吸引员工要依靠共同的事业。因此,企业要以各种形式大力建设企业文化,从而达到提升企业品质、提速企业发展的目的。
洪航勇最后强调,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要以传化为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推广,引导广大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萧山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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