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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两天为外乡农民工讨薪125万元
2010-09-0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公司拖欠我们的工资得到了,非常感谢你们!”来自福建省的外乡农民工薛理文高兴地对长宁县劳动局的同志说。2010年8月12日,酷暑当头,长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带领劳动监察大队、县交通局等同志一行到下场镇某路桥公司现场监督拖欠工资的发放到位情况。

  上午,长宁县劳动局接到外乡农民工薛理文等人的投诉称,某路桥公司承建的“宜泸高速公路”长宁县下长镇段E7标段施工工地拖欠40多名农民工工资144万元。接到投诉后,长宁县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劳动监察的纪检组长立即与县交通局取得联系,带领县劳动监察大队着手调查处理。

  根据多方调查核实,薛理文、韩平等40多名农民工是今年年初来到下长镇,在E7标段施工项目部负责的曾家沟隧道进行施工作业。该标段是某路桥公司负责,该公司把该段工程包给了郑祥鸿,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郑祥鸿未与路桥公司签定承包合同,该工程总造价940万元,公司实际已付给郑祥鸿970万元。6个月以来,工地每月只给农民工发放了生活费,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25万元。针对这一情况,长宁县劳动局立即找到该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向其宣传了相关政策,要求公司立即组织资金,由公司直接兑现农民工工资;同时建议该公司抓紧与施工队签字承包合同,办理结算。

  该路桥公司积极对待此事,立即开始组织资金。2010年8月11日,仅用两天时间(从8月10投诉到8月11日发放工资)公司项目部即将拖欠的外乡农民工工资125万元通过打卡的方式发到了薛理文、韩平等40多名农民工手中。离乡背景来长宁县工作的工人们拿着工资卡,感受到了如家乡亲人一样的关心和帮助,以朴素的语言向长宁县劳动局的同志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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