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职工七人以上就要签劳动合同
2010-09-1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今后职工人数在7人以上的个体户也要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13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针对各类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的现状,该市启动专项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3日,青岛市启动了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专项行动计划,计划实施范围是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包括职工人数3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职工人数6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建筑企业;职工人数100人以下、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的零售企业;职工人数1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企业;职工人数5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交通运输企业;职工人数4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的邮政企业;职工人数4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住宿和餐饮业;职工人数在7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青岛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本次专项行动计划具体工作目标为2010年底,全市各类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2011年底,全市各类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2012年底,全市各类小企业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工资支付和工时管理。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