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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基本工资上浮百分三
2010-09-1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昨天上午,台“劳委会”决议,将基本工资由现行17280元(新台币,下同)上调到17880元,调幅约3.47%。

  此番变动,涉及面广,社会上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加薪太少,人民生活水平没有提高,劳工很不满足;但也有人认为,如果调整太多,对企业主打击大,不利于提升台湾竞争力。

  劳方:调幅与劳方期望差太多

  虽然底薪上调百分之三,但参加审议的资方委员王应杰并不满意,他的说法仅为“可接受”。而台湾产业总工会秘书长谢创智公开表示,此番调幅与劳方期望差太多,他会向“行政院”陈情。

  显然,600元的涨幅,并不符合劳方的心理价位。“立委”黄伟哲更是提出,在后ECFA时代,若有朝一日,两岸劳工薪资进行盘整,台湾劳工的处境将更加恶劣。因此,他建议,“劳委会”应更加重视台湾劳资不公的问题。

  学者:要考虑大环境是否允许

  面对劳方的呼吁,有学者认为,若从大环境考虑,调薪并非明智之举。

  台湾综合研究院研究三所所长戴肇洋,就充当了这样一个“黑面”的角色。他指出,劳工基本工资调涨,会影响厂商劳动成本。

  对此,“立委”罗淑蕾表示赞同。她认为,台湾的基本工资与日、韩相比,比较高,因此若调涨工资,将不利于提升台湾本土企业的竞争力。

  而台湾环球经济研究社社长林建山则认为,目前岛内就业机会低廉,此时提升基本工资,是“不适当的做法”。

  建议:提高福利才是正道

  一边是经济大环境,一边是底层民众生活需求,“政府”要怎么来平衡这一对矛盾体?

  林建山建议,在维持台湾竞争力的同时,以提升社会福利方式,来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

  台湾竞争力论坛秘书长彭锦鹏认为,基本工资审议机制应该多元化,针对不同行业、对象及地区设定不同模式。长远而言,改善基层人民生活水平,应该采用社会福利的途径,除非必要,例如规定打工时薪,应尽量避免干涉劳动价格。

  从企业主的角度考虑,罗淑蕾认为,若调资,受冲击最大者为中小企业主,因此“政府”应建立相关配套措施来减轻中小企业的人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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