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2010-09-1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记者9月1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失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为2472元,困难人员可选择1483元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按照规定,今年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实行统一,分两个档次。其中,基数为2472元的,养老保险每月缴费494.4元,全年缴费5932.8元;在医疗保险系列中,住院医疗保险的每月缴费133.6元,全年1603.2元;基本医疗保险每月缴费220.12元,全年2641.44元。对于生活困难的人员,可选择1483元的缴费基数,即养老保险缴费低档每月缴费296.6元,全年缴费3559.2元;住院医疗保险每月缴费84.15元,全年1009.8元,基本医疗保险每月缴费136.06元,全年1632.72元。参保人员需在相关的委托银行个人账户中存足应缴的金额,由银行按月扣缴,参保人员无需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排队缴费。
此外,去年按中档基数1977元缴费的人员,若需要调整缴费档次,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就业局窗口申报,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如未申报则按去年缴费基数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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