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发生2小时内须上报
2010-09-1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昨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各地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需在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省人保厅将派专人协调处理。对容易引发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行业和单位,近期我省将逐一调查了解。
今年以来,我省共发生18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是去年同期的3倍。最近省人保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未缴社保、经济性裁员等原因引发的5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需在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后的2小时内,上报省人保厅,省人保厅将派专人介入协调处理。
对用工人数多、劳资矛盾隐患大、农民工多的代工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加工企业等单位,近期我省将作为主要联系对象进行调查了解,关注职工的生活动态,指导、督促用工单位依法规范用工管理,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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